一、可申請理賠的情況

  • 僅限整箱包裹遺失,若為部分商品缺件,恕不列入包裹遺失理賠範圍。

  • 包裹寄出後 超過 1 個月仍未收到,可向客服提出「包裹調查申請」。

  • 自提出調查申請日起 滿 2 個月仍未尋獲包裹,將依規定辦理理賠。

申請調查時,請提供以下資料:

  1. 會員編號

  2. 出貨單號

  3. 該遺失包裹的購買訂單截圖

    • 訂單金額須與申報金額一致

    • 若不一致,以申報金額為理賠依據


二、不適用理賠的情況

以下情形恕無法受理理賠申請:

  • 會員自行拒收包裹,導致包裹退運

  • 轉運商品違反禁運品規定,遭退運或海關查扣

  • 非會員本人簽收,導致包裹遺失

  • 會員申報資訊錯誤(包含商品名稱、數量、價格或其他清關資料)

  • 包裹簽收後 3 天內(含簽收當日)未聯繫客服反映異常

  • 包裹內容物有壓損、凹損痕跡

  • 易碎品或貴重物品


三、賠償金額說明

  • 理賠金額依 實際商品申報價值 計算

  • 最高理賠上限為新台幣 20,000 元

  • 以下費用 不列入理賠範圍

    • 國際運費

    • 包裝費

    • 加值服務費

    • 操作手續費

    • 優惠券或折扣金額